1.毕业证书信息有错误怎么办?
答:学生发现毕业证书信息有误,可根据《广东省技工院校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和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将错证交回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学校需填写《技工院校学生毕业证书错证重办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错证、电子版资料等一并报送至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申请错证重办。
2.毕业证书遗失如何开具证明?
答:根据《广东省技工院校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和管理工作指引》规定,毕业证书遗失需要办理学历证明,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到毕业证书信息的,填写《技工院校学历证明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广州市属技工院校到广州市职业教育研究院办理)办理。对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不到毕业证书信息的,毕业生需提供当年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学籍的学生中途退学了能发放毕业证吗?
答:不能。政策依据如下:
(1)《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具有学籍的学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生产实习总学时,各科(含本专业技能鉴定)考核总评成绩和操行总评及格者,准予毕业”。
(2)《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对具有学籍,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规定二分之一以上,因故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可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成绩证明”。
综上,具有学籍的学生需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和生产实习总学时各科(含本专业技能鉴定)考核总评成绩和操行总评及格者,准予毕业,中途退学学生可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成绩证明。
4.学生不参与实习可以毕业吗?
答:不可以。政策依据如下:
(1)《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要求“具有学籍的学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生产实习总学时,各科(含本专业技能鉴定)考核总评成绩和操行总评及格者,准予毕业。”
(2)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第二十七条明确“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学校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学生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技工院校学生需按要求完成实习总学期内的实习内容,考核总评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
5.毕业生档案有哪些材料?
答:根据《广东省技工院校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和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毕业生档案应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籍表(含成绩表)、毕业生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党团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