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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问答
发表时间: 2025-05-22 17:00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浏览字号:

  1.对于属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随军家属应如何安置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等文件精神,随军前是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下同)的随军家属,采取转任等方式,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结合当地和随军家属本人实际情况,原则上安置到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相应岗位;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军家属,采取交流方式,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设置的岗位数内、结合当地和随军家属本人实际情况,原则上安置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经个人和接收单位双向选择,也可以按规定安置到其他单位适宜岗位。

  2.对于随军前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随军家属应如何安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等文件精神,军人家属随军前在其他单位或者无工作单位的随军家属,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协调各类用人单位给予考录、招聘方面优先优待,协助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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