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考试?考什么科目?题型是什么?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系统和报名时间是什么?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2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3日17:00。
三、考试地点在哪里?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考场资源将异常短缺,不排除在花都、从化、番禺、增城等区设置考点考场的可能性,如因此给您参考造成不便,请予理解,我们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随机编排准考证。
四、报考级别有哪些,都要在1年里通过全部科目吗?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三类。
考全科:报考者为符合报考条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免二科:报考者为符合免考条件要求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且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报考者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需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要求是什么?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三类。
(一)考全科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六、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如何界定?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所包括的专业参见《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七、所学专业不在《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内是否可以报名?
报考条件要求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原则上不能报考。但如报考人员报考或核查时能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且其必修主干课程与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相一致或基本一致,可以参照报考。
八、考试报考是否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由本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须按照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补交。
九、专业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用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用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业余学习期间,可以累计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专业工作年限。
施工管理年限,一般要求施工企业(如:**施工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饰工程公司)。但不限现单位,年限经历满足就行。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开发单位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也可以)。
十、去年在其他省份报考且有通过科目,今年能否在广东报考,是否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在广东报考,报名时需留意是否有显示去年通过科目。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十一、网上报名的流程有哪些?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粤机编办〔2019〕44号、人社部发〔2017〕68号和建计〔2016〕82号文规定,《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务必在9月10日17:00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已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更正证明材料及事实依据后,需经审核同意方可修改。请需修改的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考试结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试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十二、忘记用户名及密码怎么处理?
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十三、报名时填报信息错误怎么修改?
考试报名期间,未报名确认的,可自行修改。已确认但未缴费请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提交修改申请。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允许增加或减少报考科目。
十四、学历或学位在学信网可以查到,在报名系统中提示未通过核查,如何处理?
(一)请检查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填报正确,若检查无误,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并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交费。
(二)现场核查通过后,报考该项考试时均显示为核查已通过。
(三)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添加5条,添加后不能删除,请不要重复添加信息。
十五、无学位的人员是否需要添加学位信息?
无学位人员学位信息不需要填写。无需点击【添加学位信息】按钮。 若已添加未通过的,不影响报名,报名时需接受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
十六、考试大纲在哪里可以查到?
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十七、参加考试要带什么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若考生身份证丢失,需在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详情可查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人事考试中身份证使用问题的解答》(http://rsks.gd.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1130106.html))。
十八、参加考试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九、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什么时候公布?
(一)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2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二十、考试合格后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吗?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补交。逾期不提交,责任自负。
二十一、考后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工作怎样安排?
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我中心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网站上,对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十二、考生报考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是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一)考试违纪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联合惩戒。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十三、证书如何发放和查询?
我省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含增报专业)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考试合格并通过核验的考生,纸质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方式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发布的领证通知。
二十四、提醒注意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各项职业资格考试均按照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开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中心工作人员也严禁以指导、授课等方式参与社会培训,提醒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虚假培训宣传。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摘自《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注: 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