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加盖电子印章的调档函可以办理调档吗?
答:依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只要上传的调档函中有可核查电子签章有效性信息的内容,就可以办理调档。
二、档案接收单位如何出具调档函?
答:
1、《调档函》由党委或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签发。
2、详细注明机要转递信息。包括机要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和机要档案接收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三、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时,如通过专人提取,需上传什么材料?
答:档案由单位专人提取需上传党委或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调档函》、《介绍信》原件。
四、我已到退休年龄,人事档案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退休人员档案由接收退休人员的各县区或街道(乡镇)退管工作机构管理。
五、我是高校毕业生,可以把档案转到南方人才档案中心么?
答:未就业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转递至南方人才档案中心。
六、我们是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能否查阅档案?
答:不能。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不能查阅人事档案。
七、我的档案在自己手上,要如何处理?
答: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第二条第六点规定,档案要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区)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
八、我的档案在私企/外企/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可以将档案转递过来吗?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第一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自然也无权限转递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