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需要借阅党员材料原件,该如何申请?
答:借阅预备党员材料原件须由党委出具《借阅函》,材料原件应通过机要通信转递(在函件上备注机要接收单位和机要接收地址),如该党委无机要通信通道,请在函件注明详细收件信息。出具借阅函后请本人在“穗好办”—“办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个人)”—选择“档案借阅”业务提交申请,请留意穗好办平台后续的相关处理意见。
二、档案材料归档如何操作,提交归档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申请材料归档,请由档案材料签发的单位提前进行密封盖章后可通过机要通信渠道进行转递,如单位将材料原件密封盖章交给本人,请由本人在“穗好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个人)”—选择“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业务提交申请,并上传密袋正反面照片,请留意穗好办平台后续的相关处理意见。
三、已有本科(中专、大专)学籍材料存在南方人才档案中心,研究生(成人本科)学籍材料可一并归入档案吗 ?
答:可以的。办理档案材料归档请在“穗好办”—“办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个人)”—选择“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与归档”业务提交申请,上传由签发单位密封盖章的材料。
四、单位申请批量接收本单位员工档案需如何办理 ?
答:
1、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在“穗好办”中选择“企业办事”下方的“档案转出”事项办理;
2、《调档函》由党委或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签发。
3、明确注明调取档案的存档人是调档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在函件中注明存档人已知晓此事,如“我单位已告知存档人,档案由单位集中统一管理”。
4、注明机要转递信息,包括机要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和机要档案接收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五、社保审核工龄,需要用到人事档案原件怎么办?
答:审核工龄需由相应的人社部门开具借阅联系函(注明机要接收单位名称和机要地址),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借出。出具借阅函后请本人在“穗好办”—“办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个人)”—选择“档案借阅”业务提交申请,请留意穗好办平台后续的相关处理意见。
六、我想申请出具转正定级表、行政(工资)介绍信,要怎么办理?
答: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第二条规定,已取消转正定级,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七、我单位有员工辞职,如何帮其处理档案?
答:建议单位将档案转到员工户籍所在地(区)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