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否申请广州市博士安家费、博士后安家费吗?
答:不可以。博士安家费、博士后安家费只支持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任职或自主创立市属企业的人员申请,非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不能申请。申请人可向本单位核实本人所在单位性质。
二、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报条件?
答:详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人才工作--人才政策《关于开展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穗人才领字〔2020〕8号)》第二条“申报条件”。
(政策网址:https://rsj.gz.gov.cn/ywzt/rcgz/renczc/index.html)
三、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请流程?
答:个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搜索“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请”业务,填写资料后提交法人单位审核--法人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提交市博管办窗口审核。
四、博士安家费资助金额?
答:境内博士资助10万元,一次性申请;国(境)外博士资助20万元,在广州市属单位工作满1年申请第一期10万元,工作满2年申请第二期10万元,两期共计20万元。
五、广州博士后安家费申报条件?
答:详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业务专题--人才工作--人才政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人社规字〔2019〕8号)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三)安家费”。
(政策网址:https://rsj.gz.gov.cn/ywzt/rcgz/renczc/index.html)
六、广州博士后安家费资助金额?
答:博士后安家费资助30万元,分两期申请。出站后履行合同满1年申请第一期15万元,隔1年申请第二期15万元。限在市属单位工作期间或在我市自主创业期间申请。
七、广州博士后安家费申请流程?
答:个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后或穗好办APP搜索“广州市博士后安家费申请”业务,填写资料后提交法人单位审核——法人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提交市博管办窗口审核。
八、签订3年劳动合同怎么理解?
答:博士后需在出站后与市属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在站期间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开始时间需从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官网上办理出站审核通过的出站日期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作期限开始日期与签订日期不一致,需按最晚日期开始计算合同实际生效日期。
九、博士安家费和博士后安家费可以都申请吗?
答:不可以。
十、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安家费吗?
答:外籍人员也可以申请,外籍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可按照《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安家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