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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热点问答
发表时间: 2022-08-30 17:3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一、什么时候考试?考什么科目?题型是什么?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客观题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客观题

10月30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客观题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7个专业)

主客观题

  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二、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9月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9月6日17:00。

  三、网上报名系统从哪里进入?

  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按照《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三)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新旧报考条件的过渡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详见附件3),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4)。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报考对学历学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六、专业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用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其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用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业余学习期间,可以累计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专业工作年限。

  七、考试报考是否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

  (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3.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网上报名的流程有哪些?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报名注册学历(学位)信息显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客观题科目按每人64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九、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9:00-10月28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十、报名时填报信息错误怎么修改?

  (一)考试报名期间

  1.未确认报名信息时,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请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gdrsks.oumakspt.com:82)在线申办更正。

  2.报考专业、级别、科目根据报考规定,一经签署承诺确认信息并完成缴费后,不可修改,不可以增加或减少报考科目。

  3.根据国家、省下发的相关通知规定及报考须知精神,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原则上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二)打印准考证期间

  打印准考证期间,如核对发现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10月28日17:00)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gdrsks.oumakspt.com:82)在线申办更正。

  已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更正证明材料及事实依据后,经考试机构审核同意方可修改。请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交申请。

  十一、报名时发现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怎么办?

  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gdrsks.oumakspt.com:82)在线申办。

  十二、考试地点会安排在哪里?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因我市考场资源紧张,故不排除在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等区设置考点考场的可能性,如因此给广大考生参考造成不便,请予理解。我们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随机编排准考证。考点考场由系统随机编排,与考生报考专业(职位)、本人户籍、工作和学习单位、住址所在区域以及报名交费的先后顺序等信息项并无关联。

  十三、参加考试要带什么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场参加考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若考生身份证丢失,需在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详情可查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人事考试中身份证使用问题的解答》(http://rsks.gd.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1130106.html))。

  十四、考试大纲在哪里可以查到?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公布。

  十五、参加考试需注意哪些有关事项?

  (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

  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六、考试成绩如何查询及管理?合格标准怎样划定?

  (一)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十七、考后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工作怎样安排,如何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十八、考试合格后还需要进行在线人工核查吗?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要求及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gdrsks.oumakspt.com:82)补交。

  十九、考生不实承诺如何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十、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一、证书如何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广州考区的考生可访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人才工作-人事考试-领证通知”栏目(https://rsj.gz.gov.cn/ywzt/rcgz/rsks/lztz/)了解证书的具体发放时间。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在哪里可以查到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相关信息敬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才工作-人事考试栏目(https://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

  重要提醒: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各项职业资格考试均按照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开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中心工作人员也严禁以指导、授课等方式参与社会培训,提醒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虚假培训宣传。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

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原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原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规定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其中,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4)进行相关专业查验。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附件2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学历(学位)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1

中专学历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2

大学专科学历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3

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4

第二学士学位

5

硕士学位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6

博士学位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3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专业类别

执业行业

1

煤矿安全

煤炭行业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3

化工安全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4

金属冶炼安全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5

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工程各行业

6

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7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附件4

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适用范围,报名免一科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

  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查验方法如下:

  (一)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gcjyzyrzjlcx/index.html。

  (二)报名人员本科毕业时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须与认证查询结果保持完全一致,且毕业时间须在相应的认证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内。

  (三)认证查询结果中,有效期截止时间标注“有条件”的,其有效期截止时间可按当前年度有效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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