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可以在我市申报职称?
答: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职称。
2.自2021年起如何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
答: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3.2020年度及以前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
(1)申报人在2017年11月取得2017年度中级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
(2)申报人2018年3月取得2017年度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仍可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
4.原初次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资历如何起算?
答:经考核认定取得职称,从审批之日起计算。
5.原考试取得的职称资历如何起算?
答:经考试取得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
6.技工院校学历在职称申报中如何对待?
答: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 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于申报职称?
答:不可以。
8. 全日制在读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可否计算为有效的资历年限?
答:不可以。
9.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作为有效业绩?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
10.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出具什么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答: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