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常见问题 > 人事人才
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经费申报热点问答
发表时间: 2022-10-09 15:52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一、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经费有哪些?

  答: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经费主要有三项,分别是:1.博士后新设站(基地)单位资助;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工作站(分站)单位资助补差;3.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日常经费资助。

  二、博士后新设站(基地)资助的要求条件是什么?获批后就要申请吗?

  答:获批设站的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需要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人员进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新设站(基地)资助。

  (政策网址:https://rsj.gz.gov.cn/ywzt/rcgz/renczc/index.html)

  三、博士后新设站(基地)资助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获批设站(基地)佐证材料;2.进站博士后清单(应包含单位名称、博士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博士后进站时间、博士后编号等信息,并加盖公章);3.进站人员博士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四、博士后新设站(基地)资助金额是多少?

  答:2017年12月5日起新设立的市属单位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以1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建站资助。

  (政策网址:https://rsj.gz.gov.cn/ywzt/rcgz/renczc/index.html)

  五、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工作站(分站)单位资助补差的标准是什么?

  答: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成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按相应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例如:基地获批成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已申领30万设站(基地)资助的基础上,补齐差额70万。

  六、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日常经费资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资助金额是多少?

  答: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日常经费资助的申请条件为年度新招收博士后进站(基地)的,均可以申请资助。资助金额是对年度新招收5名以下博士后(含5名)的,资助3万元;对年度新招收6名以上的,资助5万元。

  (政策网址:https://rsj.gz.gov.cn/ywzt/rcgz/renczc/index.html)

  七、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日常经费资助的受理申请时间是?

  答:设站(基地)单位每年6月底前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的日常经费资助。

  八、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日常经费资助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进站人员博士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2.上一年度进站人员清单(应包含单位名称、博士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博士后进站时间、博士后编号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九、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经费申报如何申请?

  答:博士后设站(基地)经费申请均为网上申请,设站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对应业务事项内容,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完成申报流程。

  十、经费资助如何发放?

  答: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日常经费资助项目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经费发放至申请单位银行账号;博士后新设站(基地)单位资助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工作站(分站)单位资助补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经费发放至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