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5年1月实施《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8号)以来,广大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得到了有效保障。期间,我市于2017年上半年出台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7〕2号),已对我市城乡大病保险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但以上城乡大病保险政策文件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亟需修订和合并,本次修订主要是将新调整的城乡大病保险政策与原办法进行整合。
为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修订工作,我局拟定了《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现按照我市制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21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办法》的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勿致电)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 ybc@gzlabour.gov.cn 。
附件: 1.《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政策解读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17-12-12 结束时间: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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