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2号)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7〕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广州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gsjkjc@163.com ;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连新路43号(邮政编码:510030)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17-07-06 结束时间:2017-07-17
姓名 | 填写日期 |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