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长期患有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需要每天服药才能稳定病情,问:能否每次门诊能开药超过7天量?
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一般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所以,符合条件的参保病人可以按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