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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2018-01-08 17:1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政策原文地址: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4758670.html

  一、为什么要修订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本市自2015年1月实施《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以来,广大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有效保障。在此期间,为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成果,及时解决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中突出的难点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出台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7〕27号),对《城乡居民医保办法》的部分条款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但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文件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亟需修订和合并。通过本次修订,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报销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新修订内容有哪些亮点?

  本次修订大幅提高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待遇水平,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降低住院门槛,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与现行政策相比,降幅为50%。一级医疗机构由300降低为150元,二级医疗机构由600元降低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由1000元降低为500元。

起付线

现行政策

政策

三级医院

1000

500

二级医院

600

300

一级医院

300

150

  二是大幅提高参保人住院报销待遇水平。2018年调整后住院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比2017年高10个百分点左右;2019年起,调整后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水平,比2017年高15个百分点。详见表一至表三。

表一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住院报销待遇新旧政策对比

报销比例

现行政策

2018年

2019年起

三级医院

65%

70%

80%

二级医院

75%

85%

85%

一级医院

85%

90%

90%

表二  其他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待遇新旧政策对比

报销比例

现行政策

2018年

2019年起

三级医院

55%

60%

70%

二级医院

70%

80%

80%

一级医院

85%

90%

90%

表三  全部人群住院报销待遇新旧政策对比

实际报销比例

2017

2018

2019年起

全部人群

60%

70%

75%

  三、政府与个人的筹资的分担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43号)规定,各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要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调整情况,经测算,对于在校学生的个人及财政筹资分担比例继续按照3:7比重不变,其他参保人个人与财政的分担比例从目前的3:7逐步调整到4:6,其中2019年按3:7,2020年按3.5:6.5,2021年按4:6。

  未来四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总体趋势:仍以财政投入为主,2018至2021年各级财政投入达到67.6%,同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的比重,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

  四、新的筹资标准计算方式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2018年已公布的标准会不会变化,如果有差额,会不会中途收费?

  新的筹资标准计算方式从2019年开始执行。2018年虽然大幅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总体增幅达10个百分点),但2018年仍按目前已公布的筹资标准执行,即个人按199元征收,实际筹资不足部分从城乡居民医保既往历史结余基金中支出,个人不补差。

  五、经办机构及对外咨询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对外服务时间,值班服务时间除外)

市医保局越秀分局

越秀区梅东路28号4-5楼

87690837

市医保局海珠分局

海珠区昌岗中路74号二楼

34061985

市医保局荔湾分局

荔湾区花地大道中89号芳村金融大厦二楼

81408279

市医保局天河分局

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二楼

85584305

市医保局白云分局

白云区新市新达路55号

86435067

市医保局黄埔分局

黄埔区大沙东路311号

82394583

市医保局南沙分局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34689079

市医保局萝岗分局

黄埔区香雪二路2号保利香雪商务大厦3楼

82027225

花都区医保办

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兰花路人社局大院内

86969113

番禺区医保办

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号3号楼5楼

84693873

从化区医保中心

从化区新城东路54号

87925000

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从化区新城东路54号

37932033

增城区医保中心

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银行5-6楼

826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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