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积极携手港澳,推动三地劳动争议仲裁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从全国率先聘任7名港澳籍兼职仲裁员参与案件办理,打造“港澳调解员+港澳仲裁员”全流程参调参审模式,到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广州(琶洲)速调快裁服务站,为港澳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站式争议预防化解服务,再到建立全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政策研究机构,就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协同治理发展路径等前沿理论开展课题研究,一项项举措持续推动大湾区“软联通”,湾区劳动争议跨境处理迈出新步伐。
2024年以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市人社局工作部署,开展“裁联通”行动,推动粤港澳三地劳动仲裁融合发展,为大湾区法治深度融合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一是通过文献研究、访谈对话、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组织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劳动法领域专业人士交流等多种方式对粤港澳大湾区三地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从法律规定、机构设置、实务操作、处理效果等方面进行多维度对比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二是持续开展港澳籍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聘任,扩大港澳籍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参与调解仲裁案件的处理。三是面向港澳人士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布展、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阳光庭审观摩等方式,普及劳动仲裁领域的政策法规,制作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宣传片和智慧仲裁全流程线上办理宣传片,举办阳光仲裁示范庭审活动。四是面向港澳企业普及劳动仲裁领域的政策法规,针对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释疑,点对点解惑,提高规范用工,预防争议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举办面向港澳企业的预防争议业务培训活动,活动现场进行网络直播、网上回看等。
近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会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团队,前往广州、深圳两地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和《新就业形态用工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两项课题调研,并邀请两地法院和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及劳动争议调处、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代表等参加座谈研讨。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课题基于对粤港澳三地工伤保险法律机制的深入实地调研与资料收集,立足地方实际,准确把握三地相关机制的基本特征与制度衔接中的主要问题,面向实务需求提出相应的制度衔接建议,并在借鉴港澳地区相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何整合调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等机制从而提高工伤保险争议处理效率;《新就业形态用工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课题通过了解实践中新就业形态用工所涉及的各个具体环节,如用工主体、用工管理方式、劳动方式、劳动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等等,在此基础上以权利和义务作为主要抓手探究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指导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处涉及新就业形态争议案件。通过此次系列调研座谈,充分发挥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对于加快推动广州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对接港澳规则体系、构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仲裁区域合作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