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5〕22号
广州市金领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校长和理事会成员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经审核,同意你校:
一、校长由“丁争鸣”变更为“操龙刚”。
二、理事会成员由“王子安、李木杰、胡春艳”变更为“郭庆潮、郭能湘、姚伟杰”。
三、监事会成员由“刘新江(监事长)、郭庆潮、谌华山”变更为“嵇红艳(监事长)、刘其军、孙湲鑫”。
请变更后的理事会、监事会、校长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注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专业建设,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和安全稳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