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6〕363号
广州南华工贸技师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经审核,同意你校:
一、理事会由原“熊英(理事长)、叶强、吴华洲、涂饶、王远强”变更为“熊英(理事长)、叶强、涂饶、梁伟婷、李枸蓉”并备案。
二、监事会由原“余翔、叶濠维、范原”变更为“叶濠维、朱彩云、李丽清”并备案。
请你校按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学校平稳过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和专业建设,注重综合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安全稳定。
此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