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1〕39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人社部门、发改部门、商务部门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出申报(各区可推荐在本辖区注册成立的家政企业,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各1-2家,申报样式见附表),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二)组织初审。各区人社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核验,并在申报表加具审核意见。由各区人社部门将择优推荐的初审材料(包括《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申请表》《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申请表》、相关佐证和评审资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培训部(地址: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278号二楼,联系人:谭慧贤,联系电话:86322805,电子版发送至粤政易或电子邮箱tanhuixian@gz.gov.cn)。我市2020年度省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1家,已评为省级家政龙头企业的不可再申报)、2021年省南粤家政“信得过”企业(7家)、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4家)和诚信企业(5家)不需各区推荐,直接提交申请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后进入复审环节。
(三)组织复审和推荐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会同相关市直部门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对各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组织现场核验,并在申报表加具审核意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我市择优推荐名单报送省。
二、工作要求
各区要坚持“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按照粤人社函〔2021〕212号文件的要求,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认真开展现场核验,确保认定过程客观公正、结果真实有效。请各区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工作,指派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次认定对接工作,并于9月5日前完成初审和申报审核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
1.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申请表
2.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申报清单
3.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申请表
4.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清单
5.联络员名单
6.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2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孟繁成 83014496、市发展改革委龙丽园 83125967、市商务局李晓雯 88902806 )
附件1-5:
附件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