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1年第三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营业执照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备注 |
1 | 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AM6PW22 | 曾奇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2座2302、2303房 | 有限责任公司 | 拖欠27名劳动者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工资共计214561.46元 | 2021年3月5日,对第一批22名劳动者反映情况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3月8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越人社监询字〔2021〕第118号)。2021年3月23日,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曾奇前来提交部分用工材料,我局当场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越人社监改令字〔2021〕第26号),要求其限期支付员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1年4月2日,我局对第二批5名劳动者反映情况进行立案调查。此后,该公司法人曾奇失联,我局多次通过电话和政务短信均无法联系曾奇。2021年4月14日,我局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告字[2021]第4号)、《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告字[2021]第5号);2021年4月27日,第二次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欠告字[2021]第3号)、《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欠告字[2021]第4号),该公司法人曾奇均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2021年6月25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越人社行理字〔2021〕第9号),责令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第一批22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2021年7月14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越人社行理字〔2021〕第11号),责令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第二批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 | |
2 | 诗琳兰娜服饰厂 | 无牌无照 | 刘权坤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工业区一区二横路6号702 | 无牌无照 | 拖欠33名员工2021年4月工资118093元、28名员工2021年5月工资124249元,合共242342元。 | 责令限期改正, 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