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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1年第三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发表时间: 2021-12-24 14:4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劳动监察监督处 浏览字号:

广州市2021年第三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单位名称营业执照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登记注册类型主要违法事实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备注
1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1440101MA5AM6PW22曾奇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2座2302、2303房有限责任公司拖欠27名劳动者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工资共计214561.46元2021年3月5日,对第一批22名劳动者反映情况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3月8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越人社监询字〔2021〕第118号)。2021年3月23日,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曾奇前来提交部分用工材料,我局当场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越人社监改令字〔2021〕第26号),要求其限期支付员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1年4月2日,我局对第二批5名劳动者反映情况进行立案调查。此后,该公司法人曾奇失联,我局多次通过电话和政务短信均无法联系曾奇。2021年4月14日,我局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告字[2021]第4号)、《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告字[2021]第5号);2021年4月27日,第二次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欠告字[2021]第3号)、《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穗越人社监欠告字[2021]第4号),该公司法人曾奇均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2021年6月25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越人社行理字〔2021〕第9号),责令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第一批22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2021年7月14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越人社行理字〔2021〕第11号),责令广州蓝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第二批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
2诗琳兰娜服饰厂无牌无照刘权坤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工业区一区二横路6号702无牌无照拖欠33名员工2021年4月工资118093元、28名员工2021年5月工资124249元,合共242342元。责令限期改正,
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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