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备注 |
1 | 广州市越秀区宗德宾馆(普通 合伙) | 91440104795501035M | 罗兵 | 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54号 | 合伙企业 | 拖欠23人工资共144191元。 | 2021年10月15日,我局依法对李柱泉等23人被广州市越秀区宗德宾馆(普通 合伙)欠薪一事立案调查。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相关规定和程序,2021年10月18日,我局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越人社监询字〔2021〕第541号),2021年10月20日,我局向广州市越秀区宗德宾馆(普通合伙)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越人社监改令字〔2021〕第94号),要求其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该单位逾期未支付员工工资。立案后我局对投诉广州市越秀区宗德宾馆(普通 合伙)餐厅承包人杨启新及欠薪的多名劳动者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笔录并收集了劳动者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确认广州市越秀区宗德宾馆(普通 合伙)拖欠李柱泉等23人的工资款共计144191元。 2021年10月28日,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穗越人社监理告字〔2021〕第20号)。2021年11月3日,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越人社行理字〔2021〕第18号),责令广州市越秀区宗德宾馆(普通 合伙)在规定期限内支付23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广州市越秀区宗德宾馆(普通 合伙)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