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要以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为引领,推动各地构建布局合理的“粤菜师傅”培训网络。结合我市实际和部分餐饮企业的需求,决定开展第四批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培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申报条件
具备“粤菜师傅”培训能力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均可申报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以下统称为基地),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 专业建设。基地需具备粤菜烹饪相关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成立“粤菜师傅”等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发挥基地在粤菜师傅职业教育及“粤菜师傅”工程建设的优势,承担粤菜传承与延续人才培养的重任。
2. 师资力量。基地应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熟练操作使用实训设备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师中具有双师型教师(或高级技师)不少于3人。聘请或引入餐饮产业中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专家,发挥其在“粤菜师傅”工程中的引领作用。
3. 专业规模。基地烹饪专业在企业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连续招生超过三年,每年相关专业招生人数不少于50人,招生规模基本实现逐年递增。社会培训机构每年培训粤菜师傅相关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500人次。
4. 实训场地及设备设施。基地应有固定场所(若是租赁场地需提供两年以上租赁合同),具备满足专业教学需求的实训室以及设备设施,相关的实训场所不少于2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训室的配套工位总数不少于50个,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5. 校企合作要求。设置在院校的基地要与广州地区的餐饮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紧贴各类餐饮企业知识与技能需求,为学员提供良好的社会实践机会,保障学员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精准对接,每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到80%以上。
6. 经费要求。基地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经费使用合理,账目清楚。
(二)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室的申报条件
参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标准,以粤菜名厨作为主持人,依托企业、院校或实训基地建立培训室。
1.培训室主持人应具备的条件。培训室主持人应是粤菜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业内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奖励、“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奖”、省级以上职业能手等荣誉称号,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水平),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四星、五星粤菜师傅名厨和寻找“粤菜名品名店名厨”活动中的“名厨榜”对象优先。
2.所依托企业或实训基地应具备的条件。建设粤菜师傅培训室的企业或实训基地,应有符合上款条件的培训室主持人,建立完善的粤菜师傅培训室管理制度,并签署工作合同;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培训室不少于50平方米,满足研讨、会议、培训教学的需要;具备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经费支持的能力;有不少于4名的技能骨干作为培训室成员,每年以师带徒不少于5名,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
二、项目申报
凡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由各区人社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由市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项办”)组织审核审批。
(一)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 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
2. 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3. 申报单位职业培训资质批准文件复印件;
4. 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培训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工作任务、管理措施,以及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经费等软硬件配套保障;
5. 管理机构及制度文件:(1)申报单位成立“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名册及分工职责;(2)涵盖职级晋升、培训、师资、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
6. 实训场地、理论教室的平面图或照片;
7. 实训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8. 培训师资,包括培训教师花名册,教师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9. 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二)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室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 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室申报表(附件2);
2. 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室主持人和培训室成员简介、培训室基本条件、培训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办单位对培训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培训室建立后的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 申办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 培训室主持人和成员的身份证、专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 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4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职建处(电子文本报邮箱:gzzjc@gz.gov.cn,联系地址: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303房),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批程序
1. 项目初审。各区人社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条件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各类证明材料须验证原件、收复印件),加具意见后,报市人社局。
2. 综合评议。市人社局牵头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察看现场,对申报单位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择优确定项目单位,由市人社局局务会审核,报市“三项办”审批。
3. 项目公示。审批通过后公示5天。
4. 项目确定。公示无异议,即命名为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室,由市“三项办”授予相应牌匾。
5. 结果运用。被评审认定为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室的单位,应在市“三项办”的统筹协调下开展粤菜菜品开发推广、粤菜师傅培养、粤菜文化挖掘宣传等工作。市“三项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和培训室运作情况及业绩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评估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评估为不合格或两年不开展粤菜师傅培养工作的,撤销其广州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培训室的资格。
附件:
广州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
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黄建光、王焕平,020-83193960、8318175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