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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相关要素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22-06-01 10:5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审批管理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通告〔2022〕5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补充完善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要素信息,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遵照执行,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广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办理

时限

工作流程

申报条件

1

民办技工学校资产清算证明

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1.学校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材料;

2.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审核(不需要到现场);

3.出年审报告或者清算报告。

1.学校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机构;

2.具有办学资质;

3.需提交账本、凭证、报表、资产淸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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