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以新建项目为主,申报条件参照《实施方案》要求。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人才工作室的技能领军人才不再重复申报,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需经省级考核评估后择优申报,有关考核评估工作待省进一步明确,暂不纳入本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广东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摘要表》《广东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摘要表》、相关佐证资料和配套资金证明文件等(一式6份),报送至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遴选推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统筹产业布局、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相关材料于10月9日前报送至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303室),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gzzjc@gz.gov.cn。逾期申报无效。
附件:粤人社函〔2022〕31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联系人:何顺、徐翠薇,联系电话:020-83397517、835287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