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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发表时间: 2023-03-31 16:39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审批管理处 浏览字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邮    编:510032

  电子邮箱:srsspglc@gz.gov.cn

  电    话:020-83318499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为“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1项,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22年,共收到广州市民办技工学校申请数量3宗,其中受理量3宗,不受理量0宗;行政许可办结量3宗,其中审批同意量3宗、审批不同意量0宗。

  (一)依法实施情况。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等文件依法依规办理,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学校设立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结期限为3个月,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承诺办结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公开公示情况。2022年办理的3宗业务经过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批准、涉密审查等流程,在人社局官网政务动态的通知公告栏及市信用网公示。

  (三)监督管理情况。审批工作实行双审核制。一是网办审核,由经办人初次审核网上材料后送分管处领导审核;二是流程审核,由经办人打印网上材料上传局办公系统进行初审,经分管处领导审核、处主要领导审核,报局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及要件审核,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四)实施效果情况。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目的和效果的情况;规范了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行为;各民办技工院校对变更申请办理均满意。

  (五)创新方式情况。通过优化流程,民办技工学校申请变更业务实现全流程网办、零次到现场办理、即时办理。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并规范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暂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依法依规实施“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继续推进全流程网办、零次到现场办理、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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