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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12-25 17:0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专技处 浏览字号:

各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持续搭建更多更优的博士后科研平台,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32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博管办)印发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申报单位须为我市市属(含区属)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我市注册的社会组织。省属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请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本批次申报工作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同一企业集团推荐申报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个。各区推荐申报名额不限。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隶属关系报所属行政主管部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后须在《申请表》第五项“申请单位签字及盖章”栏内左侧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将《申请表》《申请汇总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涉密内容需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要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请单位综述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为与设站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有关的单位资质、配套措施、合作招收意向、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等代表性材料,不超过25页。

  (二)公示和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所属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严格审核设站条件,对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列入我市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正式推荐公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按要求报送全国博管办。对不符合全国博管办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四)备案确认。全国博管办将组织核查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程序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的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全国博管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网上申报系统上开放新设站结果查询。

  三、材料报送

  所有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1月3日前邮寄或送至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同时,附PDF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发送至电子邮箱gzbsh@gz.gov.cn。

  标题统一为:XX(单位名称)推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凡逾期报送以及所报送的材料不全的,均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请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相关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对不符合设站条件和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对于确有博士后招收需求、但尚未达到设站条件的单位,可指导其按照我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要求,按程序申报设立省、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

  (二)规范程序,压实责任。请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照《工作指南》确定的设站条件,严格把关,落实核实责任,确保所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条件、材料真实。因材料不实被全国博管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回、批评或通报的,将暂停一到两个批次申请工作。

  (三)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动态管理。请各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发挥其在促进产学研融合、提升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要按照动态管理要求,督促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已无法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工作站,要及时上报并提出注销建议;要积极开展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做精做细各项指导服务工作;要认真履行对所属工作站的博士后资金监管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pdf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夏冰,联系电话:020-83724757,邮箱:gzbsh@gz.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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