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复议申请人: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局及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无权再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为便于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对本局及局属各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请直接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局属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请直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应的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对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请向白云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选择现场申请、邮寄资料申请、网上申请等方式。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申请人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的,请登录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fy.moj.gov.cn/)实名注册后提交申请。
附件: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承办处室: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83359656)
附件
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广州市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
电话:020-83555988
二、越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越秀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3楼
电话:020-37634674
三、海珠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海珠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0号一楼大厅
电话:020-89631661
四、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荔湾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一楼区行政复议中心
电话:020-81697654
五、天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天河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号窗口
电话:020-38748355
六、白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白云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
电话:020-36500250
七、黄埔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黄埔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 A 栋2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20-82378878
八、花都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花都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20-86884147
九、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番禺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
电话:020-84636756
十、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南沙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
电话:020-84983284、39050121
十一、从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从化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开源路23号
电话:020-62161990
十二、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增城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
电话:020-3216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