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4〕100号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办学许可证学校名称变更等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广州城建技工学校通过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13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学校增设校区,办学地址为: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二、办学许可证学校名称“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变更为“广州城建高级技工学校”。
请你校按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综合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安全稳定。
此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