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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变更申请的复函
发表时间: 2024-04-10 11:4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技工教育管理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4〕118号

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学校名称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8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学校南沙校区地址更名,办学地址由原“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85号”更名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科西路12号”。

  二、学校的办学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3号(番禺校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科西路12号(南沙校区)”

  三、办学许可证学校名称“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变更为“广州南华工贸技师学院”。

  请你校按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综合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安全稳定。

  此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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