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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4年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8-07 17:5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4〕29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集聚和孵化一批创新能力强、业态高端、技术含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3号),每年认定不超过10家“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不超过10个“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

  认定工作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完成。认定程序主要包括申报推荐、资格初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异议处理和结果通报等阶段。现将2024年《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创新服务机构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面向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网络招聘、人力资源软件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及“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金融”新业态。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性指标

  (1)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为广州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记录;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经营理念先进,经营管理规范;

  (4)有一定发展规模或服务产品获市场认可。

  2.发展性指标

  (1)竞争实力强,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2)率先开发运用人力资源服务前沿技术和高端产品,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三)奖励标准

  对认定的每家“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0万元支持。对已认定为“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机构,不得重复申领奖励。

  (四)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五)申报与认定

  1.申报推荐。拟参加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候选对象的遴选,形成推荐意见组织申报。

  2.资格初审。市人事服务中心对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对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3.实地考察。市人事服务中心对通过初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入围机构名单。

  4.专家评审。市人事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行业专家对入围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和路演答辩评审,选出拟入选机构。

  5.社会公示。将拟入选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异议处理。社会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有异议的机构进行核查,视异议情况进行处理。

  7.结果通报。根据认定公示和异议处理结果确定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通报。

  二、“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近3年自主开发并已投放市场的人力资源服务创新项目,包括技术类创新项目和服务类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性指标

  (1)项目开发机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的服务单位累计超过100家或服务人数(注册用户)累计超过1万人。

  2.发展性指标

  (1)技术类项目应用人力资源服务前沿技术,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内起到标杆作用,带来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服务类项目为服务企业、服务人才和我市人才高地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奖励标准

  对认定的每个“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给予30万元支持。对已认定为“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的项目,不得重复申领。

  (四)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

  (五)申报与认定

  1.申报推荐。拟参加认定的项目开发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候选对象的遴选,形成推荐意见组织申报。

  2.资格初审。市人事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和审查,并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

  3.专家评审。市人事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和路演答辩评审,确定入围项目。

  4.社会公示。将拟认定项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异议处理。社会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有异议的认定项目进行核查,视异议情况进行处理。

  6.结果通报。根据认定公示和异议处理结果确定认定项目,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通报。

  三、申报程序

  (一)本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在申报系统注册后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电子版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至所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递交材料的完整性,请认真核对申报材料清单,严格按照流程提交材料;申报信息需真实有效,与系统填报信息相吻合,不得错报、漏报。

  系统注册和申报要求:

  1.注册系统账号: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单位,首先由各单位申报经办人自行登录人才智慧家园网(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行个人账号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成功后,再在系统中申请法人单位权限,待审核通过后该账号即可使用。申报人也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账号注册,注册成功进入智慧家园网申请法人单位权限登录(https://tyrz.gd.gov.cn/tif/sso/connect/page/oauth2/authorize?service=init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gzrspt&scope=all&redirect_uri=http://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rczp2.aspx?gdbsTokenId=portal)

  2.提交系统申请:申报经办人用法人单位身份登录系统,选择人才智慧家园网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后提交系统申请;

  3.点击生成报表:提交系统申请后在系统生成申报表,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和加盖公章。

  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

  1.生成为一份电子文档,彩色扫描为PDF格式保存;

  2.统一按“机构/项目申报及具体名称”的方式命名。

  3.提供一段不超过5分钟的介绍视频,可补充提供PPT等汇报材料用于路演答辩评审环节。

  (二)所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系统申请和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材料须在指定位置(系统申报表末栏)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受理时间。

  1.系统注册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已完成系统申报的企业,于9月7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申报受理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四)受理机构。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楼,邮箱:gzgcc@gz.gov.cn,联系电话:83724200、83524734)。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办联系电话:

  越秀区020-83398306;

  天河区020-87554138;

  海珠区020-34370929,020-34371350;

  荔湾区020-81378290;

  黄埔区020-82225652;

  番禺区020-84631912;

  从化区020-87965343;

  花都区020-86969233;

  增城区020-82759896;

  白云区020-35912662;

  南沙区020-84987457。

  四、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评选秉承“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控制获评指标,申报单位需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无合适对象可空缺。申报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资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经发现将取消申报单位的参评资格,并停止其下一年的申报资格。申报单位应配合相关工作,及时出具相关材料。本次评选机构报送数据的复核以人社、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查询的数据为准。


  附件:

  1.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清单(2024年度).doc

  2.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申报材料清单(2024年度).doc

  3.申报样表汇总(2024年度).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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