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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4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7-30 16:3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和人力资源项目平台建设,提升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本着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原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7月至9月举办2024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广东劳动学会、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技术指导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赛事办公室设在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楼高层次人才服务部)。

  二、大赛时间

  2024年7月至9月。

  三、大赛安排

  (一)大赛组成

  本次赛事分别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和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两个阶段,其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分海选阶段(初赛)和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为风采展示。

  (二)竞赛项目及标准

  本次大赛的竞赛项目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以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竞赛标准,同时,在此标准上将参照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竞赛内容涵盖: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新就业形态与灵活就业等;人力资源服务全业态规范和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以及业务实操案例等;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培训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等应用场景。

  (三)大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起至8月20日止。

  2.报名条件:参赛选手应为在广州市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龄满20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为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或市内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教师。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选手免费报名,于8月20日前将:①《2024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1份;②《2024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知情承诺书》(见附件2)原件1份;③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1份;④学历证复印件1份;⑤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相片(源文件必须采用正规照相馆所拍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文件大小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

  相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和相关证明、证书、证件扫描件发至赛事办公室指定邮箱:gzcybt@gz.gov.cn,纸质件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

  (四)赛事安排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海选阶段(初赛)(2024年7月30日至8月中旬)

  报名资格复审后,参赛选手可在线获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竞赛模拟题》进行适应训练,答题练兵。初赛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各参赛选手各自登录答题系统进行比赛。初赛为理论知识考核,比赛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初赛名次按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成绩相同,交卷时间较早的参赛选手获得更优先的排名。初赛成绩排名前60名的参赛选手入围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2024年9月上旬)

  决赛采用线下集中考试的形式进行,《竞赛规则》详见附件3。决赛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设置技能操作机考环节,比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决赛名次按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成绩相同,交卷时间较早的参赛选手获得更优先的排名。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排名前20名选手进入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风采展示阶段。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风采展示(2024年9月中旬)

  风采展示以现场知识擂台赛的形式进行。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巅峰对决特设评委组、监审组,设置风采展示、盲盒答题、技能展示、风险抢答环节(见附件4)。

  四、奖项设置

  (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在决赛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可颁发优胜奖。

  (二)对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按有关规定核发与竞赛职业(工种)等级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持有相关证书的,不重复核发。竞赛项目相应核发证书对应的职业(工种)如下:

序号

竞赛项目

职业(工种)

级别

证书类别

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颁发获奖证书。风采展示后,颁发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中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同时对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风采展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进行颁奖。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黄韬、陈燕芬,联系电话:020-83724163、83724119)

附件:

1.2024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2.2024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知情承诺书.doc

3.竞赛规则.doc

4.风采展示安排(暂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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