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接访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领导接访安排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12-14 15:12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办〔2020〕12号)要求,我局每月23日(节假日顺延)安排局领导轮流接访群众,并预先向社会通告。

  现将《2022年上半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领导接访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预约接访事项派员陪同局领导接访。


  附件:2022年上半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领导接访安排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2022年上半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领导接访安排表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分管业务

1月24日

(星期一)

王健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

主持全面工作。

2月23日

(星期三)

陈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王健书记管理局党组日常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宣传处)、审批管理处、养老保险处、失业和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审计处)、统计信息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加挂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管理办公室牌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举报中心);局系统安全工作;广州市民办技工院校行业党委工作。

代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人事、党务)工作。

3月23日

(星期三)

何士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教育管理处,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广州市技师学院(挂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广州市农业干部学校牌子)、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挂广州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牌子)、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挂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轻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挂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机电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挂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挂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牌子);局政务公开工作。

4月24日

(星期日)

李明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加挂广州市创业指导中心牌子)、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5月23日

(星期一)

宁文新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6月23日

(星期四)

陈玉元

市管一级调研员

受局长委托,分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人才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人事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协助副局长何士林同志工作。


接访时间:每月23日为局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接访时间为上午9:00—12:00。

接访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梅东路28号)

接访安排:一、需要参加局领导接访活动的群众或组织,请于接访前一个月的22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上午,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信访窗口预约登记并提交材料,以便提前研究处理;没有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二、根据《信访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安排局领导接访: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2.反映的事项已经信访程序三级终结的;3.已参加过我局局领导接待并办理过的事项;4.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的等。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