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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2022-01-06 22:21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失业和工伤保险处 浏览字号:

  一、文件出台的目的

  答: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从失业保险方面,就2021年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二、此次政策措施延续实施涉及哪些方面?

  答:主要有:

  一是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按人社部发[2021] 29号文办理。

  二是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按照人社部发[2021] 29号文“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要求,已完善省集中式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系统,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执行,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按《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 295号)执行。

  三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按照人社部发[2021 ]29号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要求执行。

  三、文件对推进政策落实有什么具体工作要求?

  答:一是高度重视,快速聚力推进政策落实落细。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聚力推进失业保险稳就业、保基本民生功能,落实落细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确保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优化流程,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整合事项, 对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实行“一门、一窗”办理, 不得以先办理失业登记为由拒绝接受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优化流程,持续推行全流程网办,取消资格认证,应用大数据比对,实现“零跑腿、不进门”;精简材料,通过信息系统获取减员信息及失业原因,不得要求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明材料;压缩时限,经办部门要提高审核效率,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加强宣传,及时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对 12345 平台的培训师或接线人员专门业务培训,提高首答解释精准度,进一步减少流转工单。对经办服务窗口、咨询值守岗位等一线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政策内容,统一答复口径,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受理咨询工作。

  四、政策的受理期限截至什么时间?

  答: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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