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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196号)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2022-01-06 23:1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失业和工伤保险处 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09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现就本通知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强化底线思维,注重精准施策,坚持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并举,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大力实施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政策举措

  (一)落实以工代训政策调整。

  一是明确了职业培训补贴对象。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二是明确了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关于“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了政策受理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四是明确了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企业,享受相关政策不受“中小微企业”之限。

  (二)统筹推进稳岗返还。

  政策加大稳岗返还力度。 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其中,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三、本市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请各区做好支持企业的分类统计,包括企业所在行业、企业规模、企业性质等,以及人员类别的分类统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确保惠企政策应发尽发、应享尽享。

  二是各区要把以工代训作为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推动,确保完成年度职业技能提升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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