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个部门《关于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同时,请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选取1个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行业)作为重点联系点,直接指导和推动开展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协商,并于12月18日前将选定的联系点及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附件: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1号).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广州市企业家协会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