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市通办、市内通办的工作要求,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最便利的服务,我市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业务全市通办: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现第二批事项清单(共15项,详见附件1)全市通办。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可首选网上办理(网上办理渠道详见附件1),如需前台办理,可根据自身便利在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服务网点(地址详见附件2)中任意选择。社保业务办事指南可查询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业务经办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
附件:
1.第二批全市通办业务清单及网上办理渠道
附件1
第二批全市通办业务清单及网上办理渠道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