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2-14 10:38 来源:市人社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发放。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区要畅通举报渠道,按照《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指南》要求积极做好对举报人的指引、受理举报、核查办理、反馈等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各业务大厅、窗口单位张贴宣传单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遵纪守法的氛围。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指南 .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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