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4〕373号
广州开发区技工学校:
你校《广州开发区技工学校关于注销办学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研究,同意你校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
请你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做好相关终止工作,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办学许可证送我局办理销毁工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4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穗人社函〔2024〕373号
广州开发区技工学校:
你校《广州开发区技工学校关于注销办学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研究,同意你校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
请你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做好相关终止工作,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办学许可证送我局办理销毁工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4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