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5〕81号
广州市高新医药与食品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审核,同意你校:
一、举办者由“广州市强科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火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简松波”变更为“黄韵烨”。
三、学校理事会由“简松波(理事长)、张天培、邓宁、麦文婷、陈光添”变更为“黄韵烨(理事长)、黄嘉俊、邓宁、麦文婷、陈光添”并备案。
请你校按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学校平稳过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和专业建设,注重综合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安全稳定。
此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