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2〕240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州市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落实情况请于7月3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黄建光,联系电话:020-83193960、13316258408)
广州市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本市范围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相关的“山寨证书”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以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实施的乱培训、乱评价、乱收费行为,核查处理培训机构虚假或夸大宣传,甚至假冒权威机构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等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直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厅(局)”和以“不限年龄”“不限专业”“无门槛”“包过”“高补贴”“高收入”“权威证书”“官方认证”“积分入户”“积分入学”“评职称”等噱头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虚假宣传;利用新技术手段、新媒体等开展虚假宣传;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进行虚假宣传;不向所在区人社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等。
(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含线上)、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含线上);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骗取(套取)财政补贴等。
(四)不按规范样式印制或填写有关证书等情况。不按规范样式印制或填写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上述证书上增加“×××联盟”“就业凭证”“录用依据”等字样。
(五)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以“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建设/评价)中心”名义进行企业登记或其经营范围含“技术技能类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发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和涉嫌欺骗欺诈等。
(六)涉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损害群众利益和政府部门形象的其他问题。
三、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何士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小文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彭风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延晖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碧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处长
谢晓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处长
黄军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监处处长
王 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宣传处处长
尹 伊 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主任
姚振华 市委网信办网络监管与舆情应急协调处副处长
陈建勋 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陈大海 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处长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设立办公室,由张碧儿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设立治理工作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业务人员组成。办公室和联络员承担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上传下达、收集汇总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多渠道收集汇总问题线索,建立专项治理线索台账,并按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各区核查处理;负责对人社部门主管审批或登记备案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技术技能类评价证书相关政策,有效疏导舆情风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市委网信办
协同收集汇总问题线索,配合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推送权威机构、媒体相关政策文件、宣传文章;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
(三)市公安局
协同收集汇总问题线索,配合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与“山寨证书”相关的欺诈、骗取培训评价费用、非法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四)市市场监管局
协同收集汇总问题线索,配合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查处无相关登记或混淆概念,侵害正规机构权益,发布虚假广告或其他不良广告信息、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区参照市治理工作方案,拟定本区治理工作方案,搭建工作专班,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机构传达本次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本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摸底排查。市、区两级相关单位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网上留言(邮件)、定点接访、上级移交、舆情监测、媒体曝光、实地检查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开展摸底排查。
(三)调查处理。2022年6月下旬,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职能分工处理违法违规的培训、评价、发证机构及其相关活动。各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稳妥做好辖区内和上级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工作,对一些重大的、复杂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联合调查、联合执法和联合处理。7月3日前将问题处理清单(见附件1)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做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核查抽查的准备。
(四)巩固成果。市、区人社部门在本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培训、评价机构“黑名单”,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
六、工作要求
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成败。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和“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按职能分工依法依规核查处理问题线索,积极化解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有关机构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市区两级要加强联动,通过主流媒体和政府公众号、网站等各种新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宣传,依托各类用工企业、各高等院校、各职业院校、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目标集聚地,通过举办讲座、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宣传的力度,主动公布合规的培训评价机构白名单,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公布各类有效评价证书的样式及考核方式,做到家喻户晓。
附件:
1.广州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问题查处清单
2.技术技能类证书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清单
附件1
广州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问题查处清单
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技术技能类证书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