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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专家库专家(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3-09-13 14:31 来源:市人社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广州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城市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技术、技能专家在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作用,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库”力量,探索新做法、新模式和新经验,经研究,拟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专家库,并面向大湾区(含港澳地区)开展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大交通产业、大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文化创意与旅游会展、现代金融、未来产业、都市现代农业、海洋产业、广东“三项工程”等领域兼具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含港澳地区专业人才)。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相关理论研究、政策(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及宣传等活动。

  (二)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参与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平台项目等相关评估评审、质量督导等工作。

  (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大赛提供技术指导、裁判等服务。

  (五)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三、入库条件

  原则上,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敢于抵制影响秉公履职的行为和现象,客观公正,作风民主。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4.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

  5.没有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院校专家条件

  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二级学院院长或相关管理岗位的校级领导、中层正、副职,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具有教授级职称专业水平或博士学位,且在业内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3.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三)企业专家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指导训练团队能力。

  2.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关心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熟悉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在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岗位担任技术管理骨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市高层次领军人才优先遴选。

  3.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四)行业专家条件

  1.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机构负责人以及社会上公认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

  2.属于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社会组织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五)其它情况

  由指导单位定向邀请的具有专业造诣和社会影响力的海内外人士。

  四、工作流程

  专家库建设工作包括“个人申请、集中评议、结果公示、入库聘用、动态管理”五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扫描件;

  5.证明具备专家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集中评议

  由联盟业务指导部门对推荐人材料进行集中评议,提出拟入库专家人选。

  (三)结果公示

  对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指导部门官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入库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五)动态管理

  联盟对入库专家实行分领域、分行业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库征集补选工作,三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复审工作。对年满65周岁或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及经查实存在德能不配、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专家办理出库。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对专家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推荐上来。

  (二)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请推荐。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着重考核专家的政治品格、道德素质、业务能力。

  (三)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8日,请有意入库的人员将《推荐表》、《汇总表》(附件2,注:多人以上需填写)、相关佐证材料(PDF版和word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发至gzcjrh@163.com,联系人:陈双喜,电话:020—85516495。


  附件:

  1.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

  2.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专家库入库人员汇总表.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承办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徐翠薇,联系电话:020-835287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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