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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华风技工学校变更理事长等事项的复函

时间:2024-02-04 09:55 来源:市人社局 技工教育管理处

穗人社函〔2024〕9号


广州市华风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办学许可证学校名称等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广州市华风技工学校通过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6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学校理事会理事长由“伍尚锋”变更为“梁浩峰”并备案。

  二、同意你校办学许可证学校名称“广州市华风技工学校”变更为“广州市华风高级技工学校”。

  三、同意学校新增注册资本70万元,注册资本由“3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

  四、同意按批复的内容修改章程。

  请你校按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和专业建设,注重综合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安全稳定。

  此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966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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