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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制作东西部劳务协作驻穗工作站宣传栏”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 2021-08-13 14:12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市场中心 浏览字号:

  为加快建设东西部劳务协作驻穗工作站,根据采购相关规定,委托社会机构开展“制作东西部劳务协作驻穗工作站宣传栏”,欢迎国内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制作东西部劳务协作驻穗工作站宣传栏

  二、采购编号:XQBH202108160056

  三、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提供资料素材,为中心内设东西部劳务协作驻穗工作站办公室内的墙面设计和制作宣传栏(共5块宣传栏展示区域,面积分别为:4.4*2.8m、2.8*0.93m、1.43*2.25、1.47*2.8m、7.5*2.8m。)

  2.与本中心商定具体制作方案,并于合同签订、制作内容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认中标单位,评标准则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小组由市场中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七、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二)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标书、详细服务方案、合理化建议、报价书等文件。

  (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八、退出机制

  中标单位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停止支付费用,要求中标单位退回已支付的费用,并支付中标金额的30%违约责任金:

  1.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的;

  3.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方要求的;

  4.不接受采购方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审查和管理的;

  5.签订合同后发生违约行为,或有不良违法犯罪记录的;

  6.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九、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

  第一期: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供正式发票、与甲方商定后的制作方案纸质版,采购单位按合同款的70%支付首款。

  第二期:中标单位于签订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内容完成服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提供正式发票后,采购单位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项目尾款。

  若中标单位未能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同时将追究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所产生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18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综合部行政组(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一楼阁楼)。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632280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一楼阁楼)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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