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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 2025-06-05 16:42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场中心 浏览字号:

  广州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单位简介

  实验室是呼吸系统疾病及其防控领域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坚持“四个面向”,聚焦呼吸系统传染病、重大呼吸慢病及呼吸疾病高端医疗设备等方向开展科技攻关,着力解决本领域关键核心科学和技术难题,组建综合创新研究平台和设施集群,打造应对呼吸系统疾病领域预防、预警与防控的关键科技力量,争取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为加快科研条件建设,实验室设立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实验室重大平台的建设运营,参与人类细胞谱系大设施建设,具体负责研发智能生物安全和生物医药装备,建设一体化病原学智能解析、标准化高通量数据生产、高效疫苗药物研发平台,建成高度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和集成化的国际顶尖细胞谱系综合性研究设施,支撑实验室生命科学仪器研发攻关任务。二、招聘岗位

  (一)技术类岗位:

  硬件系统架构高级工程师(1名)、软件系统架构高级工程师(1名)、人工智能高级工程师(1名)、合成生物学高级工程师(1名)、机械工程师(4名)、电子工程师(3名)、光学工程师(2名)、自动化控制工程师(3名)、软件工程师(3名)、生化工程师(2名)、人工智能工程师(3名)。

  (二)行政类岗位:

  项目管理岗(1名)。

  相关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国家实验室2025年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中心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最多可申报1个意向岗位。请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另附报名表Word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gzlab.ac.cn。邮件以“部门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命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实验室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表》(需打印签字并扫描,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页);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页);

  5.学历、学位证书;

  6.职业资格或职称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7.人才头衔或荣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8.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核

  实验室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依据“竞争择优”原则遴选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程序

  (一)综合考核:

  考核以面试为主,同时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可增加实操测试或者专业笔试环节。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二)心理测评: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选应当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三)入职体检:

  通过心理测评的拟聘人选,按照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经体检医院建议复查、在一个月内仍无法取得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政审考察:

  对入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应聘资格条件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程序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工作合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个人责任。

  (三)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应聘岗位,但经2/3以上面试评委同意,可予以调剂。

  (四)应聘人员不得在考核过程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实验室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招聘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应聘人员与有上述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或者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关联岗位聘用,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从事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六)实行保密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保密制度。

  (七)报名咨询电话:020-82282900-805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广州国家实验室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中心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州国家实验室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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