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战略合作 支持广州南沙建设政策措施清单》,鼓励拥有国际化职业技能水平的人才来穗就业创业,推进广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我市正组织开展广州市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制定工作。对具有境外职业技能培训背景,并取得境外职业技能证书或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通过比照我国相应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经评估论证,认定其职业技能等级并配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广州市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制定工作推进要求,请各相关企业、院校、行业等机构积极参与“广州市企业境外职业技能人才需求调研问卷”(附件1)和“《广州市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证书项目推荐表”(附件2)填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与征集时间
截至2024年6月15日。
二、调研与申报方式
(一)企业需求调研问卷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广州市企业境外职业技能人才需求调研问卷”(附件1)的填报工作,企业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问卷链接,在线填报并提交问卷。
(二)境外证书项目推荐
对有意向纳入比照认定目录的境外证书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填报“《广州市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证书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并提供证书权威性及影响力方面的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三)境外证书项目推荐要求
对申请列入比照认定目录的境外职业技能证书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境外政府部门、权威行业组织评价或认可的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2.证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影响力;
3.提供较为完善的内容标准体系,证书采用的评价标准可与相近相似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对照比较。
三、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组织均可推荐与本行业、本职业相关的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经专家评审论证,择优确定境外技能证书目录并对外公布。
(二)对提交的境外职业技能证书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应详实、全面、客观,有一定数据支撑,能全面反映该证书的评价和使用情况。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证书项目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后直接报送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9号),逾期申报视作无效。
附件:
1.广州市企业境外职业技能人才需求调研问卷
2.《广州市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证书项目推荐表.docx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联系人:林衡,联系电话:020-83753369,电子邮箱:328294752@qq.com)
附件1
广州市企业境外职业技能人才需求调研问卷
为深入了解广州市内企业员工持有境外职业技能证书及对特定技能领域境外证书项目的需求情况,推进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工作,项目组拟采用线上问卷方式向市内企业开展调研,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访问问卷链接地址或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填写与提交。
问卷链接地址:
https://wj.qq.com/s2/14652113/8b58/
在线问卷二维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