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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征集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7-02 15:44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持续发展,我市的职业技能人才需求呈现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也趋于多样化。为更好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45号)等文件精神,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拟增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库,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队伍建设。现对外公开征集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根据《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聘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职建函〔2022〕53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本行业职业(工种)中有较高威望。

  (二)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担任技能评价专家,须从事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工作一年以上;担任培训评审专家,须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十年以上。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指导本专业从业人员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四)熟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理论、政策、规范以及本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实施要求等。

  (五)热心并且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兼职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七)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上述第(二)、(三)、(四)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1. 符合我市紧缺工种方向者;

  2. 符合国家近年来发布的新职业(工种)方向者;

  3. 国家、省、市相关获奖者;

  4. 工作业绩显著、在本专业领域公认有较高造诣者;

  5.部、省级培训评价专家且培训评价工作经验丰富;

  6.与优先遴选职业目录(附件1)相匹配者。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有意向参与征集的专家,请将《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推荐表》(附件2)、身份证、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相关履历佐证材料一并通过二维码(附件3)上传。

  (二)遴选。申报时间结束后,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将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

  (三)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并通过遴选的专家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任。对公示期无异议的申请人颁发“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聘书”。

  四、聘任有效期

  本次增补专家聘期与《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关于聘任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的通知》(穗人社职建函〔2022〕195号)聘期保持一致:2025年11月到期。


附件1:优先遴选职业目录.doc

附件2: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3: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材料上传二维码.doc

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邱贵乾;联系电话:83830178;电子邮箱:lisp@gz.gov.cn)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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