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含补充公告)有关要求及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科技楼5楼大课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到场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核不符合条件、资料不属实以及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1.提交报名表(考生在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名,落款日期为资格复审当天日期);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本原件(含首页和个人页;户口为集体户的,请携带户口簿个人页原件,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如最高学历高于报考学历,请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含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岗位需求表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已考核通过暂未取证的,以相关证明材料代替;
7.打印《面试承诺书》(附件2)并签字;
8.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考生须自行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必须如实申报,上传到“粤抗原”小程序),资格审核时出示检测结果。该检测结果用于考试过程中的考生管理工作。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以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的《面试通知单》为准,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总院(芳村院区)科技楼。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的面试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总院(芳村院区)科技楼五楼大课室签到并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逾时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报到时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考生如放弃参加面试请来电(020-81894502,苏老师)告知。
三、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考生知悉、配合,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按照考试所在城市和考点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参加考试,提前了解相关最新 疫情防控政策。
(二)考生考前须按考试组织方有关要求,自行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并如实申报检测结果。
(三)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所有内容并如实签署《面试承诺书》(附件2),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提供虚假防疫信息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应自备 N95/KN95 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二)面试期间自觉配合考务人员的指引,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三)体检和考察人选将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请考生留意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四)因特殊情况影响考试的,我委将及时发布网页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