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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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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解除挂失手续?
发表时间: 2024-09-24 16:00 信息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加挂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 浏览字号:


一、服务对象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持卡人

二、所需材料

(一)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法定监护人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可直接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持卡人社保卡原件

小贴士

社保卡业务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如下: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华侨:本人护照;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外国居民: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办理方法

持卡人办理挂失手续后,未办理补领申请手续前,找回本人社保卡的,可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持卡人由本人到社保卡面所示服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监护人办理。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代办的,请详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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