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挂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
一、服务对象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持卡人
二、所需材料
(一)持卡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法定监护人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可直接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二)持卡人社保卡原件。
★小贴士
社保卡业务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如下: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华侨:本人护照。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外国居民: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办理方法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持卡人由本人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到社保卡卡面所示服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16周岁以下的持卡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办理。具体办理要求详询银行。
★小贴士
1.社保卡设置密码后,持卡人才能凭卡支取或转出金融账户的资金,或者在医保定点医院、药店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药费用,请持卡人领卡后尽快到银行网点现场设置社保卡密码。
2.社保卡有社保应用密码(卡PIN码)和银行账户密码,使用区别如下:
(1)使用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存取款、支付、转账时,用的是银行账户密码。
(2)使用社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POS机上支付医药费用时,第二代社保卡用的是银行账户密码,第三代社保卡用的是社保应用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