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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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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发表时间: 2020-09-28 11:02 信息来源: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诊疗卡应用

目前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在以下市属医院可作为医院诊疗卡使用:

序号

市属医院

    

1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越秀区盘福路一号

2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海珠区同福中路396

3

广州市中医医院

荔湾区珠玑路16

4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珠江新城院区

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

广州市儿童医院人民中路院区

荔湾区人民中路318

广州市妇婴医院人民中路院区

荔湾区人民中路402

5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越秀区东风东路627

6

广州市胸科医院

越秀区横枝岗路62

7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荔湾区明心路36

8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

9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越秀区恒福路56

10

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越秀区沿江西路151

11

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海珠区昌岗东路250

12

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

荔湾区多宝路63

13

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

越秀区横枝岗78

14

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羊城医院

荔湾区黄沙大道31

15

广州医学院港湾医院

黄埔区港湾路621

16

广州市南沙区中心医院

南沙区丰泽东路105

 

挂号

社保(市民)卡持卡人可通过12320电话预约、医院自助挂号机预约3种方式进行预约挂号。

※ 温馨提示

上述具体业务政策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 适用于上述应用的卡,见下图:

           

       

三、医疗卫生优待(仅适用于广州市老年人社保卡)

在广州市内的省属、市属、区属和中央、军队驻穗单位医疗机构,以及合资、独资医疗机构看病就诊时,持广州市老年人社保卡可享受以下优惠优待:

(一)免普通门诊挂号费1元。

(二)检验室、放射科给予老年人优先服务。

(三)门诊挂号处、取药处设立老年人优先窗口。

※ 温馨提示

上述具体业务政策由广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适用于上述应用的卡,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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