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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募广州市职业指导师库备选导师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5-05-22 17:06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场中心 浏览字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各职业技工院校,相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职业指导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在公共就业服务中的重要促进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职业指导师库备选导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募范围

  各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市内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指导人员;市内资深企业HR、个人成功创业者;各有关单位等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从事就业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的人员;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职业指导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入库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在广州市内从事职业指导或相关就业服务工作满3年,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需取得职业指导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技能证书或取得相关资格、职称证书;

  3.具备良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就业服务工作,自愿承担职业指导公益服务任务,能组织开展职业指导云课堂、云视频等;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65周岁),身体健康。

  (二)优先条件

  1.担任高校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负责人;

  2.主导开发职业指导课程或工具并获市级以上推广;

  3.在核心期刊发表职业指导相关论文。

  三、入库申请流程

  入库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现就业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复审推荐的方式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入库人员填写《广州市职业指导师资入库申请表》,并附相应印证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全时段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主要业务成就及获奖情况、主要论文著作情况等)等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由推荐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及盖章统一交所属区人社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由各区人社部门发送扫描件到粤政易或指定电子邮箱,同时纸质材料邮寄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0-86322786)。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校、职业院校、相关行业协会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职业指导师资人员申报。

  (二)审核公示。由区进行复审推荐,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初步入围导师名单,并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备选导师资格进行审查,拟定最终导师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广州市职业指导师资库备选导师。

  (三)任期。导师任期一般不超过2年,两年内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指导活动1次以上的视情况予以延期。两年内无任何服务记录的期满将自动取消入库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入库导师需配合深入街道社区、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专精特新”等重点用工企业等,面向各类劳动者群体、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职业指导服务。

  (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依据入库资格条件,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按流程提交,不通过的条件符合者可纳入区级职业指导师库,各区应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区级职业指导师库,加强区级队伍建设,配强区职业指导服务力量。

  六、截止时间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附件:广州市职业指导师资入库申请表.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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