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1〕44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为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现就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流程补充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可在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一并提出申请技能培训生活费。相关申请原则上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确属补贴对象范围,因系统原因无法申请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的,可通过纸质材料申请。补贴对象需填写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表(附件1),连同符合条件人员身份类证明和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核验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脱贫人口信息等无需提供证明),提交至受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机构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可由培训机构代为提交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
请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实审核,在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表(附件1)加具明确意见并综合形成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汇总表(附件2),整理审批通过的基本信息列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规定支付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补贴受理、审核工作落实,强化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今年已获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符合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但因系统原因未能获得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的,可申请补发,截止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6日
(联系人:蔡颖妍,联系电话:833626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